77.自由活动时,导游如何预防旅游者走失?答:(1)自由活动时,导游应根据旅游者需要帮助其设计活动线路,并告知乘坐合理的交通工具;(2)提醒旅游者带好饭店的宣传卡或提醒旅游者出发前带上客房的门匙、信封、留言纸等印有该饭店名称、地址的物品备用,特别是旅游者不懂本地语言时可向出租车司机出示,司机便可以把旅游者送回饭店;(3)提醒旅游者记住导游和团友
76.如果游览中发现旅游者走失,导游怎么处理?答:(1)了解情况,迅速寻找。一旦发生旅游者走失,导游应立即向其他旅游者、景点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分析判断旅游者可能是在何时、何地走丢,并迅速寻找;(2)向有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在经过认真寻找后仍然找不到走失者,应立即向游览地的派出所和管理部门求助,特别是在面积大、范围广、进出口多的游览点,因寻找
75.游览活动中旅游者走失的预防措施有哪些?答:(1)做好提醒工作;(2)做好各项活动的安排和预报;(3)时刻和旅游者在一起,经常清点人数;(4)地陪、全陪和领队应密切配合;(5)导游要以高超的导游技巧和丰富的讲解内容吸引旅游者。
74.请问造成旅游者走失的原因有哪几种?答:(1)导游没有向旅游者讲清车号、停车位置和景点的游览路线;(2)旅游者对某种现象和事物产生兴趣,或在某处滞留时间较长而脱离旅游团队自己走失;(3)在自由活动、外出购物时,旅游者没有记清饭店地址和路线而走失。
73.旅游者在中国境内丢失行李,导游如何处理?答:(1)仔细分析,找出差错的环节;(2)做好善后工作;(3)随时与有关方面联系,询问查找进展情况;(4)若行李找回,及时将找回的行李归还失主;若确定行李已丢失,由责任方负责人出面向失主说明情况,并表示歉意;(5)帮助失主根据有关规定或惯例向有关部门索赔;(6)事后写出书面报告。
72.旅游者在来华途中丢失行李,导游怎么处理?答:(1)带失主到机场失物登记处办理行李丢失和认领手续。失主须出示机票及行李牌,详细说明始发站、转运站,说清楚行李件数以及丢失行李的大小、形状、颜色、标记、特征等,并一一填入失物登记表;(2)将失主即将下榻饭店的名称、房间号和电话号码(如果已经知道的话)告诉登记处,并记下登记处的电话和联系人,记下
71.在接待旅游者旅游的过程中,遇到旅游者告知其钱物丢失或被盗情况,导游应怎么处理?答:(1)导游要稳定失主情绪,详细了解物品丢失的经过、失物的形状、特征、价值,分析物品丢失的原因、时间和地点,并迅速判断物品是丢失还是被盗;(2)立即向公安局或保安部门以及保险公司报案(特别是贵重物品);(3)要及时向接待社领导汇报,听取领导指示;(4)由地接社
70.旅游者丢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后,怎么补办?答:(1)由当地接待社核实后开具证明;(2)失主持证明到公安局报失,经核实后再开具身份证明;(3)并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乘坐交通工具的临时证明;(4)回到居住所在地后,凭公安局报失证明和有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
旅游者丢失“台湾同胞旅行证明”后,出境手续如何办理?答:根据2015年《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失主向遗失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报失,经调查属实的可以允许重新申请领取相应的旅行证件或者发给一次有效的出境通行证。
68.旅游者丢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后,出境手续如何办理?答:(1)向公安局派出所报失,并取得报失证明;或由接待社开具遗失证明;(2)持报失证明或遗失证明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领取赴港澳证件;(3)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后,给失主签发一次性中华中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4)失主持该入出境通行证回港澳地区后,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件遗
67.若中国公民在境外丢失护照、签证,如何重新申领?答:(1)请当地陪同协助在接待社开具遗失证明;(2)持遗失证明到当地警察机构报案,并取得警察机构开具的报案证明;(3)持当地警察机构的报案证明和有关材料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4)回国后,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境外警方的报失证明,申请补发新护照。
66.若华侨丢失护照和签证,如何重新申领?答:(1)接待社开具遗失证明;(2)失主准备照片;(3)失主持证明、照片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报失并申请办理新护照;(4)持新护照到其居住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手续。